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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隔两地何处办理离婚手续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10-14 11:28)    点击:278

分隔两地何处办理离婚手续?

  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: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;没有经常居住地的,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
  离开住所地如果超过一年,属于第二种情况,如果是你提起离婚诉讼,可以去你丈夫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如果你丈夫在外地没有经常居住地,那么你可以在你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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